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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畜牧局 强化畜禽养殖业的监管

2017-04-21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畜牧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进行了抽查。

2017225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小组对新桥乡胡畜禽养殖场依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畜禽养殖场没有按要求建立畜禽养殖档案,根据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胡某畜禽养殖场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413日,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对新桥乡胡某畜禽养殖场进行突击检查,对要求整改事项逐项核查,发现胡某没能在要求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根据《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的规定,按照《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违法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胡某畜禽养殖场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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